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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迎接国家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

    发布日期:2024-09-25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通知,近期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对我校等6所高校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。为顺利完成此次教育收费检查工作,学校拟定以下工作方案:

    一、检查时间2024年10中旬,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。

    二、检查方式及内容:进校现场检查,主要检查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学校教育收费相关情况。

    三、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教育收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:

    组  长:李  岱

    副组长:李志雄

    组  员:殷燕子  李建兵  鲍翠玉  张劲松  欧阳昌汉

    钱爱林  许  泱  

  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。

    四:职责分工:

    党政办:1.负责检查组的接待工作。

    2.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办学许可证等

    3.提供学校内设部门、分校区的设置及职能学校架构。

    4.检查过程中其他所需配合事项

    学工部:1.提供学生分类统计表。

    2.提供学生保险、军训、体检、校服等代收费情况,以及协议合同等。

    3.检查过程中其他所需配合事项

    教务处:1.提供学生资料、教材等代收费情况,以及协议合同等。

    2.检查过程中其他所需配合事项

    财务处:1.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的财务报表,含总账、分类账等,根据检查组需要提供记账凭证收费票据原件等

    2.学校基本情况与财务收入来源以及构成情况。

    3.学校住宿费收取情况

    4.检查过程中其他所需配合事项

    研究生处:1.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招生计划文件。

    2.检查过程中其他所需配合事项

    招就处:1.提供学校招生文件、入学须知。

    2.检查过程中其他所需配合事项

    后勤公司:1.提供学校公寓分布及面积图。

    2.学校食堂收取管理或承包费合同、协议、凭证等。

    3.学校水电费收取情况和优惠政策执行情况。

    4.检查过程中其他所需配合事项

     

    五、工作要求

    1.各责任部门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将检查前期准备资料发财务处汇总。

    2.高度重视。此次教育收费检查属于全国性高校专项检查,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重点关注、续继跟进。

    3.各部门要加强沟通、协调配合。

    4.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。


    湖北科技学院

    2024年9月23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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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湖北科技学院财务处